全部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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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營投資業務營業人於年度中所收之國內外股利收入應彙總加入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免稅銷售額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兼營投資業務營業人,應於申報本(114)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即11-12月)時,將當年度收取國內外股利收入,彙總加入免稅銷售額申報並依規定辦理兼營調整。兼營投資業務營業人於年度中所收之國內外股利收入應彙總加入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免稅銷售額申報more -
為協助營業人提升ESG資訊品質,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新增永續報告書模板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在永續發展已成全球趨勢下,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不僅是推動數位轉型,更是實踐 ESG(環境保護、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的關鍵行動。導入電子發票,可減少紙張浪費與降低碳排放(E),提供零接觸消費與提升顧客便利性(S)及減少人為錯誤與優化發票管理(G),已被視為符合永續精神的實務措施之一。為協助營業人提升ESG資訊品質,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新增永續報告書模板more -
營利事業110年7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買入之房地,適用房地合一稅2.0分開計稅、合併報繳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自110年7月1日起,營利事業出售我國境內房屋、土地,該房地如係105年1月1日以後買入,適用房地合一稅2.0,於出售房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年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應採分開計稅、合併報繳方式申報。營利事業110年7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買入之房地,適用房地合一稅2.0分開計稅、合併報繳more -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中華民國境外之財產,應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遺有中華民國境外之財產,應併入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遺產,課徵遺產稅。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中華民國境外之財產,應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more -
營利事業交易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應依規定課徵房地交易所得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防杜個人及營利事業藉由交易其具有控制力之國內外營利事業股份或出資額,實質移轉被投資營利事業之中華民國境內房屋、土地,以免稅證券交易所得規避或減少房地交易所得之納稅義務,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明定,於該法條自110年7月1日施行後,凡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之交易,視同房地交易,應課徵房地交易所得稅,不適用同法第4條之1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規定。營利事業交易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應依規定課徵房地交易所得稅more -
營業人銷售應課徵營業稅之貨物及勞務,標示價格應內含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對於應課徵營業稅之貨物或勞務,定價應內含營業稅,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營業人銷售應課徵營業稅之貨物及勞務,標示價格應內含營業稅more -
贈與稅申請延期繳納者,如對核定稅額不服,請於原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收到繳納通知書後,應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必要時,得於限繳日期前,向國稅局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惟如同時對核定稅額不服,則須在原稅單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贈與稅申請延期繳納者,如對核定稅額不服,請於原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more -
營利事業給付倉庫租金,應據實申報租金支出並辦理扣報繳事宜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營利事業承租倉庫給付租金,雖倉庫地址非登記營業地,仍應據實申報租金支出,並依規定扣繳稅款及申報扣(免)繳憑單。營利事業給付倉庫租金,應據實申報租金支出並辦理扣報繳事宜more -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並交付買受人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無論買受人有無索取統一發票,仍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並交付買受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並交付買受人more -
公司承租宿舍供員工使用需符合一定條件,其支付租金之進項稅額才可准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有關公司承租宿舍供員工使用所支付租金,其進項稅額應符合「非屬酬勞員工性質」及「集中統一管理員工目的」要件,才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而宿舍內員工所使用水電及瓦斯費之進項稅額,因屬酬勞員工之範疇,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公司承租宿舍供員工使用需符合一定條件,其支付租金之進項稅額才可准扣抵銷項稅額more -
營利事業出售多筆適用房地合一稅之房地,且屬於分開計稅合併報繳者,其交易損失,應先自當年度適用相同稅率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中減除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及第24條之5規定,營利事業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以其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並按房地持有期間不同,適用45%、35%或20%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合併報繳。營利事業出售多筆適用前述規定計算之當年度房屋、土地交易損失,應先自當年度適用相同稅率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中減除,減除不足部分,得自當年度適用不同稅率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中減除。營利事業出售多筆適用房地合一稅之房地,且屬於分開計稅合併報繳者,其交易損失,應先自當年度適用相同稅率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中減除more -
不同類型呆帳損失 應取具之證明文件也不同
營利事業營運過程中,難免會面臨債權無法收回之情形,對於實際發生之呆帳,營利事業應先瞭解債權無法收回的原因,面對不同呆帳損失發生原因,營利事業在列報時所需檢附之證明文件也不相同。不同類型呆帳損失 應取具之證明文件也不同more